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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2-02-24 08:27  来源:新农网整理
摘要:解析《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解决农药企业小而散、竞争力弱的问题,不断提高我国农药创新水平,降低高毒、高残留农药比例,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提高农药行业管理水平。毫无疑问,刚刚发布的《农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中国农药工业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和积极意义。

  要确保实现产业集中度提升的目标,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在管理理念和机制上创新,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环保、财政等方面研究保障《规划》目标实现的配套政策措施。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石化和化工行业的“十五”、“十一五”规划中都曾提到农药产业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较小的问题。制定“十五”规划时,统计的农药生产企业数是2500多家,规划的目标是逐渐提高产业集中度,将农药生产企业的数量降到500~600家。但到“十一五”期末,农药生产企业的数量仍有1800多家,其中原药生产企业就有500多家。因此,“十二五”期间到底怎么解决这个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规划》中指出,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其生产和使用需严格管理。笔者认为,农药既是农业丰收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又事关食品安全,是一种特殊商品。我们在管理理念上如果忽视了国情,没有很好地研究和实施产业政策,造成的结果是重复建设导致产能严重过剩、社会资源的浪费,企业小而分散、产品同质化严重,低价竞争催生假冒伪劣产品、“三废”不治理现象屡禁不止。因此,要实现《规划》目标,管理者的理念必须更新,要敢于研究和实施新的产业政策,创新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我们可以借鉴炼化、钢铁行业一些好的做法,当然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尤为重要,只有下决心、动真格,才能解决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

  为落实好《规划》中提出的保障措施,可以进行细化操作,将措施细化为分年措施,动态评价,滚动调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不断完善。政策的引导作用就是要通过政策明确国家对产业发展的态度,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禁止什么。鼓励的就要倾力扶持,让其发展得更好,禁止的就要坚决打压,让其难以为继,要让产业政策真正成为行业管理工作的指挥棒。正在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强调了产业政策的重要性。同时,我们要建立健全企业退出机制,鼓励兼并重组,让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就目前的农药生产许可、登记管理现状,应用环保手段和国家财税政策应该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环保政策执行的力度存在地方差异,导致的结果是规模大、执行规范的企业生产成本比不过那些不规范的中小企业,成本竞争力不强,发展速度不快。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可以朝开夕停,甚至也不怕环保核查,因为其违法成本低,对抗执法的方法多,调头快。

  所以“十二五”期间,在国家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缩小不同地区间企业生产成本差异,才能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整个农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对投资“三废”治理设施和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在税收方面要区别对待,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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