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 认证的背景资料
1991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了部长级农业与环境会议,发表了著名的“博斯登宣言”,提出了“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SARD)”的概念,得到联合国和各国的广泛支持,可持续因此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时代要求,在此背景下,良好农业规范(GAP)应运而生。目前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已经制定了本国良好农业规范标准或法规;同时,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商,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满意,也制定了相关良好农业规范要求。
随着全球范围内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利益相关者对粮食生产和安全、食品安全和质量以及农业可持续性更加关注,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食品加工和零售业、农民以及消费者,它们努力实现粮食安全、食品质量、生产效率、环境利益等特定的中期和长期目标,良好农业规范就提供了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种手段,目前良好农业规范已经成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向。
二 GAP认证的现状
1 GAP的定义
根据FAO的定义,良好农业规范广义而言,是应用现有的知识来处理农场生产和生产后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性,从而获得安全而健康的食物和非食用农产品。
2 国外GAP认证情况
1997年EUREPGAP由欧洲零售商协会发起,促进GQP发展,并组织零售商、农产品供应商和生产者制定了GAP标准。到2005年11月,已有62个国家和地区超过34586家农产品生产者获得认证。
3 我国GAP认证情况
为了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状况,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促进农产品出口,填补我国在控制食品生产源头的农作物和率领生产领域中 GAP的空白,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委托,国家论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起,组织质检、认证认可行业专家,开展制定良好农业规范国家系列标准和研究工作,起草制定了我国第一部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参照了国际GAP标准。此外,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5月签暑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EUREPGAP/FOODPLUS技术合作备忘录》,开展了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论证体系与EUREPGAP认证体系互认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国家认监委还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和相关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先期在山东省、福建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陕西省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出口企业中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标准化试点工作,对获得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的基地将授全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单位称号。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标准化试点工作,发现问题,积累经验,来进一步完善我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标准体系。
2005年11月12-1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审定会,GB/T20014《良好农业规范》顺利通过了专家审定。从2006年5月1日开始,良好农业规范标准认证在我国正式实施。
如今,良好农业规范正逐渐被我国相关部门重视,并推广实施。目前我国已在14个省、直辖市开展GAP认证,国家已经启动首批10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现在,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GAP认证正在有效推行,基本可以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
三 GAP认证的基本内容
1 欧美食品加工商和零售商的GAP认证标准
私营部门尤其是食品加工商和零售商,为实现质量保证、消费者满意和从在整个食物链中从生产安全优质食品中获利而使用GAP。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方法,从生产者到零售商的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确定了良好农业规范的控制点和符合性规范,EU-REPGAP的主要功能在于填补现有的食品安全网络的漏洞,增强了消费者对 EUREPGAP产品的信心,另外从环境保护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生产对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考虑到职业健康、安全、员工福利和动物福利。其覆盖产品各类较全,标准体系较为完整、成熟。标准的实施与国际通行的认证要求融合较好。
GAP认证家禽产业升级的新探索
发布时间:2008-06-06 来源:中国养殖业网
摘要:GAP 认证的背景资料
1991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了部长级农业与环境会议,发表了著名的“博斯登宣言”,提出了“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SARD)”的概念,得到联合国和各国的广泛支持,可持续因此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时代要求,在此背景下,良好农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