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猪肉市场供应,4月1日起,山西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加强屠宰环节监督管理。
据了解,我省将全面准确监测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分析市场运行趋势,加强预测预警。各市商务局将深入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屠宰企业、储备基地场等生产经营一线调研,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商务厅。督促储备基地场严格执行动物卫生防疫制度,严密监控生猪疫情,认真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及时对可疑病畜进行隔离观察、诊断,对因传染病或其他原因需要处置的可疑病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有关规定处置。省食品公司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储备商品安全。一经发现承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其储备计划和承储资质。同时,我省还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收购死猪和病害猪,严禁未经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厂。加强执法巡查,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防止不合格生猪产品流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