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江浙二省均由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农业的副省长牵头推动,成立专职推动部门。广东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则缺乏统一的牵头部门,各险种由不同部门分别牵头,如能繁母猪保险由省畜牧局牵头,水稻保险由省委农办牵头,农房保险由省民政厅牵头,沟通协调效率较低,未形成政策体系。
从制度完备性看,江苏确立了“联办共保”模式,建立了有财政资金参与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虽然广东政策性农业保险于2007年启动,但至今仍未形成适合本地实际且高效运作的模式,未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业内人士表示,广东地处沿海,自然灾害频发,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防范化解保险经办公司的巨灾风险尤为迫切。“对于有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如水稻、林木、生猪等,在不增加农户负担的前提下,建议参照浙江的做法,通过提高保险费率,争得更多的国家财政补贴,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此外,还可以参照北京的做法,赔付率160%以下的风险由经办公司承担,赔付率超过160%以上的风险由政府承担,其中160%-300%的巨灾风险,通过政府直接购买再保险的方式转移风险。”
记者了解到,与江苏、浙江、北京等省市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公司给予政策扶持不同,广东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只给农户保险费补贴,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尚未建立,保险经办公司存在后顾之忧。与此同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上的“捉襟见肘”也使得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
一家大型财险公司向记者坦言,如果没有好的机制和办法解决基层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的支持与协助的问题,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操作上还会有较大的难度。“面对如此分散和众多的农户,无论展业、承保、防损、还是定损、理赔都会非常困难,经营成本和监督成本都会因此大大上升。”
值得欣喜的是,决策当局不断释放出积极信号,为广东推动农业保险带来了政策暖风。截至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八年剑指“三农”。保监会《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亦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应积极拓展服务“三农”新领域,对地方支柱农业和区域优势品种,特别是“菜篮子”产品,积极开展试点。而自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预算安排资金已从2007年的21.5亿元增长至2011年的97.06亿元,年均增长45.8%。
中国人保财险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建议成立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部门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