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农业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做好粮油储备工作、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郑州市财政采取5项措施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我市的具体举措包括:
加大农业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在今年已有3000万元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再追加2000万元,近期拨付到位。明年起,市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元农业设施建设扶持资金。
做好粮油储备工作。积极筹措资金898万元,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下达的储备计划,落实好2780吨猪肉储备任务;按照市政府稳定物价10项措施要求,落实新增4000吨小包装食用油储备。
支持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市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蔬菜流通专项资金用于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对中原区、二七区各改造完成的1个标准化菜市场,每个补助100万元。此外,经市财政局积极申报,财政部、商务部已将我市列为国家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市,中央将给予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建设。
财政贴息补助化肥生产供应企业。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09~2010年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利息补贴资金的通知》,已拨付万庄化肥批发市场2009至2010年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利息补贴资金350万元。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安排486.76万元资金对市属高职、高校、中职、技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天1 元,共补贴60天;安排1483万元资金对困难群体,特别是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从2010年11月起发放3个月,按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农村五保户每人每月30元和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执行,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文件规定提高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