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病猪还要买,偷鸡不成蚀把米。”近日,旬阳县一经营户违法收购屠宰病死猪,欲销售牟利,被旬阳警方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10月17日17时许,一群众向旬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电话举报,“在草坪六组的大沟里,一猪肉贩子正在烫杀了一头病死猪,死猪肉欲流入市场销售”。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快速出击,现场早已人走场地空,满地皆是猪毛和人踩踏过的杂乱场景。民警当即联系报警人,报警人出于种种顾虑不愿意进一步告诉警方实情。后经民警多方走访,一热心群众反映,鲁某和父亲将一头200余斤重的病死猪扔到了“雷家扒”的大沟里,碰巧被同村的韩某、魏某发现,二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顾病死猪肉的潜在风险,联系县城鲁家台市场做猪肉生意的周某前来购买,得到钱财后,提供开水并帮周某屠宰了病死猪,周某很快将死猪肉用摩托车拉回县城自己的卖肉点。
在周某正盘算第二天一早将死猪肉按照正常猪肉的价格卖掉大赚一笔时,不到二个小时,周某的美梦就破灭了,等来的是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走进了他的店门。执法人员,当即查封扣押了刚拉回的死猪肉,向周某下达了病猪无害化处理通知单,并对周某的行为给予了警示教育和罚款的处罚,周某书面承诺以后守法守规经营,绝不经营违法食品。
“民以食为天,餐桌安全无小事”,正是旬阳警方的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并协助消除了死猪肉流入市场的隐患,为净化食品市场,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