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禾丰牧业公布一项与4名菲律宾人合作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中显示,禾丰牧业将与菲律宾当地的这4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家集生猪养殖、饲料生产为一体的养猪场。
累计投资6000万,禾丰出资24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40%股份;乙方出资36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60%股份。
并且协议中,双方各自负责的权利和义务也已经标示清楚
禾丰木业主要负责:
1、经与乙方协商后,负责在中国或其他国家选择、采购机械设备;
2、经与乙方协商后,在中国或其他国家进行原料采购;
3、派出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和支持,以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
4、发展销售渠道,协助开展进出口业务;
5、为合资公司的员工、技术人员和工人提供适当的培训;
当地4名菲律宾人负责:
1、协助办理进出口业务,进口产品和其他物资的进口运输以及进口报关手续;
2、协助合资公司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办理;
3、协助合资公司在当地的招聘工作,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4、帮助合资公司争取依法可能获得的税收减免;
5、发展销售渠道,并协助国内市场销售;
6、协助办理甲方委派员工的签证手续;
7、协助处理与地方政府等社会关系;
从双方各自负责的权利和义务中可以看出,禾丰负责了主要的采购、技术、销售等方面,而菲律宾人负责与当地政府、居民打交道的事物。禾丰木业的这种合资的方式体现了禾丰一贯稳健的策略,在我过于菲律宾外交关系不太稳定的情况下,可以更好、更快得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居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