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通知要求大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特色化和产业化发展,到2018年,全市新建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10家,创建美丽牧场100家,新(扩)建县级机械化畜禽综合屠宰场5家。
据了解,我市要积极扶持万头规模生猪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在海涂围垦区及实际为低丘、荒坡等地段建设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鼓励引导 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生猪排泄物治理采用非接触式生物发酵床等生态利用模式。并推广养殖粪污综合利用PPP模式,按照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和部分购买 服务、养殖户部分承担治理费用、企业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运作的模式,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沼液贮存和异地资源化利用等设施设备建设,培育畜禽养殖排泄物资 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服务主体,到2018年,扶持建设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3家。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 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的要求,大力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到2018年全市建成美丽生态牧场100家。
另外,为提高生猪自给率,根据温州各县(市、区)耕地基本情况、已审批海涂围垦面积与实际生猪存栏当量对比情况,到2018年,瑞安市、平阳县 要各建成3个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乐清市要建成2个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苍南县、龙湾区要各建成1个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且以上 县(市、区)建设任务的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生猪排泄物治理应采用非接触式生物发酵床等生态利用模式。市财政按每个建设任务数150万元测算,对 承接建设任务的县(市、区)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