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猪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肉食品质量安全。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7日,大田县组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全县各养殖场(户),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向养殖业主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养殖业主无害化处理的法律和主体责任意识。宣传病死猪 无害化处理补贴制度,引导养殖场对病死猪及时登记、上报,严禁出售、加工、运输、乱抛行为。二是督促规范操作。监督指导养殖场(户)规范有序做好病死猪的 无害化处理,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管责任明确落实到岗、到人,及时规范建立“日处理台帐”。与养殖场(户)签定《健康养殖》承诺书35份。三 是现场查看设施。在规范做好化尸池模式、焚烧炉模式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以高温生物降解模式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模式。目前已推广 畜禽无害化处理机 8台。
从督查情况看,大田县各养殖场(户)无害化病死猪处理设施总体运行良好,不存在出售病死猪现象,但也存在个别 养殖场(户)记录台帐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养殖场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坚决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的行为发生,确保肉 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