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到明年,我市生猪年出栏量控制在216万头左右;后年,实现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省级可追溯系统管理……日前,市政府就贯彻省政府“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意见发出通知,提出具体执行措施。
为严格控制养殖污染,市政府要求按照《福州市“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划定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对禁养区内的养猪场坚决予以拆除;对禁养区外生猪养殖总量超标的,根据辖区环境承载能力和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合理缩减生猪养殖规模。到2016年底前,完成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存栏250~500头的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实现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和废水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