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五年的官司后,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终获得调味品类“小肥羊”商标胜利。
记者昨天从小肥羊公司获悉,该公司日前收到了来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该判决要求,商评委应撤销其于2009年8月24日核准的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小肥羊”为其涮羊肉汤料等调味品的商标的裁定。小肥羊常务副总裁张占海表示,今后,小肥羊商标将成为小肥羊公司生产的火锅底料以及小肥羊系列调味产品的专用商标。
事情缘于五年前。2002年3月份,华程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的“小肥羊”商标,正式核准注册为第30类(调味品类)商标并予以公告。
2002年5月,小肥羊公司对上述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同时针对华程公司将“小肥羊”注册为调味品类商标的行为,小肥羊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名将华程公司告上北京一中院,开始了漫长的法律诉讼。2004年3月15日,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华程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要求华程公司停止生产“小肥羊”牌火锅底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