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质监局抽查我市流通领域经销的农药产品20批(次),合格17批(次),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85%。
按照《2012年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不同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有效成分质量分数、有害杂质质量分数、乳液稳定性、酸度、碱度或PH值、标签、外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有3批(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一是部分农药有效成分含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如不合格产品标示的啶虫脒含量为5.0%,而实测值仅为0.7%,质量低劣;二是部分商户经销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和冒用、编造农药登记证和农药产品批准证(号),具体表现在农药临时登记证已过期、冒用、编造农药登记证及三证不全等;三是部分产品包装标示不符合规定,标示项目不全。针对抽查的结果,市上将对存在可能造成安全损害的假冒伪劣产品依法处罚,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