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22日召开的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上获悉,在去年延安、商洛等市试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药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陕西省将在陕西省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坚决杜绝在瓜、果、菜生产基地和产区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去年,省农药管理所制定下发了《2011年农药市场监管年实施方案》,对陕西省农药批发市场和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并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药制度。延安、商洛两市率先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高毒农药的使用。
同时,省农业厅组织陕西省农业部门,以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生鲜乳禁违物质、假劣兽药和农资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在蔬菜主产县,以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为重点,开展高毒农药禁用,科学用药,避免农药残留超标等整治;果品以禁止在猕猴桃上使用膨大剂为重点,加强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悉,今年陕西省将进一步规范生产过程,实施农业标准化。重点建设洛川、旬邑、白水有机苹果,周至、眉县有机猕猴桃,太白、杨凌等有机蔬菜,洋县有机农业综合生产。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在25个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力争全年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0个,绿色有机农产品各20个,地理标志产品10个,陕西省新增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