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南川区农业部门成功查处一起经营劣质农药案件。
6月3日,南川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市执法总队农药案件督办通知,南川民丰农资经营部经营的百草枯200克ㄍ升水剂,被市农药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为不合格农药。农业执法大队及时将检验报告结果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接到报告后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经区农委领导研究同意,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南川民丰农资经营部许XX于2011年3月4日从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购进百草枯200克ㄍ升水剂50件(每件60元,总货值3000元),正好被市农药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查人员碰上,并进行了抽样。由于许XX担心该批农药被抽检不合格,就与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联系,将该批农药召回了公司。经检验,该批农药的有效成分总含量只达产品质量标准的85%,确为劣质农药。鉴于许XX能够及时通知厂方召回该农药,未造成危害;案发后,在调查过程中又积极提供证据,配合调查。区农委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如下:对其企图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整。当事人无异议,并按时到指定银行履行了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