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2014年第8号的公告,自2014年1月18日起,对《协定》项下税则号列为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即由4.2%的协定税率恢复至10%的最惠国税率。
公告表示,至2014年1月17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44716.629吨,超过2014年127309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4年1月18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根据商务部数据,2014年1月进口奶粉将达到创纪录的20万吨!
我国奶粉进口历年触发特殊保障措施的日期不断提前,由2009年的8月逐年提前至2010年的4月、2011年的3月、2012年的2月,2013年的1月18日,而今年又提前了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