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兽药质量差,免疫方法不科学,致使免疫效果不好。由于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落后,我国的兽用疫苗和兽药质量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有不少产品达不到GMP标准,再加上对兽药市场监督不利,导致大量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对禽病防治带来很大的困难。另外,对一些新病原、变异株及出现的强毒株研究较少,不能生产出有效的疫苗以供生产利用。免疫方法不科学,在免疫程序和剂量上比较盲目,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在出现新病原、变异株及混合感染时,更是重复免疫,全面用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免疫效果也不好。
防治对策及其改进措施
加大执法力度,预防为主,健全禽病防疫体系,防止疫病传入。家禽疫病的流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执法不严造成的。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使我国动物防疫工作向法制化迈出了一大步。兽医行政和业务部门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疫病的控制体系,把重大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净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养殖生产企业应慎重引进种蛋、种禽,严格进行消毒、卫生管理,严格遵照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有关配套的防疫、控制和消灭疫病的各项具体规定。此外,还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针对目前兽药市场混乱,假冒伪劣兽药、疫苗涌入市场的情况,我们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者要给予严惩,避免使用假冒伪劣兽药和疫苗而造成免疫失败,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日趋频繁,疫病的传入机会也增多了,因此,海关、动植物检疫机构应加强技术建设,提高技术水平,防患于未然,把我国动物疫病拒之于国门外。
加大推广新技术的力度,提高饲养管理水平。要做好禽病防治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相关法规和制度,需要一大批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但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是逐步提高养禽业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应该采取开展知识讲座、举办培训班、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使禽病诊断和防治技术的新成果得到推广,使他们特别是基层兽医人员的知识逐渐得到普及和提高。另外,还应该提高饲养管理水平,通过政府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引导,使广大农户不要在某一区域内过分密集地兴办养殖场,并推行“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合理使用药物,严格控制产品的药品残留及添加剂的残留,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发病率,增加经济效益。
控制环境污染,实行生物安全措施。
环境污染是引起疫病流行传播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养禽场饲养生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强调环境因素的重要性在禽病防治中更具有现实的意义。虽然我国一些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场养殖条件好一些,但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由于环境治理投入不足,一些疫病长期存在,并有新病不时出现。相比之下,绝大部分农村养殖户饲养条件更差,生产者缺乏防病知识,消毒不严,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因此,必须采用“全进全出”制,并对鸡舍进行彻底的清洗,减少疾病传播机会,严格遵守防疫制度,限制人员、动物和运输工具进出养殖场。对发病和病死家禽,要严格处理,防止疫病扩散。对引进的家禽要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不要将病禽带入场内。同时还要注意进行疫病的检测和日常的消毒工作。
近年来,国际上提出的“生物安全”体系理论,强调环境因素在保护动物健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实施“生物安全”技术,提高家禽及其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出口竞争力,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指导和帮助养禽企业做好各种防疫、卫生和消毒工作,尽量减少土地、水源和空气等的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生物制品质量,并搞好免疫监测。目前,生物制品是预防家禽疾病的主要武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亚单位疫苗、基因重组苗、基因缺失苗、核酸疫苗等新型疫苗相继问世,但传统疫苗仍然在疫病防治中占重要地位,不管是传统疫苗还是新型疫苗,都有其本身的缺点,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大研制力度,提高生物制品的质量。传统苗应立足于制苗毒株的筛选、组织培养技术、保护剂、佐剂、免疫增强剂及降低疫苗毒性、防止毒株返强、增强免疫原性、延长疫苗保护期、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的研究。而新型疫苗应立足于安全性、有效性和免疫程序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