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保证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对辖区动物检疫工作暨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 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的要求,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我区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
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督促屠宰场建立并 实施了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制度和抽检实施方案,不定期督查屠宰场的“瘦肉精”抽检工作,查看抽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截至目前,屠宰场共计实施屠 宰环节“瘦肉精”检测835份。另外,2013年以来,金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抽检沙丁胺醇检测111份、盐酸克仑特罗检测174份、莱克多巴胺检测148 份,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有效杜绝了“瘦肉精”肉品上市销售,为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