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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养猪场水污染获治理

发布时间:2013-10-18  来源:海南日报
摘要:1家全面关停,2家逐步减产,其余3家承诺对污水排放进行整改。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因水环境污染问题被责令整治的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下属6家养猪场,环境整治已取得一定成效。

  1家全面关停,2家逐步减产,其余3家承诺对污水排放进行整改。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因水环境污染问题被责令整治的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下属6家养猪场,环境整治已取得一定成效。

  今年4月份以来,省检察院、海口市检察院、美兰区检察院强化三级联动协作,立足民行检察职能,督促环境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对推动罗牛山养猪场水污染综合治理起到极大助力作用。

  污染环境

  养猪场违规生产7年


  今年2月,美兰区检察院灵山检察室接到报案,称村民与罗牛山养猪场有关人员发生打架斗殴。经了解,罗牛山农场6个养猪场在未申请环保验收情况下,就自行组织生产,违规生产长达7年之久,并长期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周边河流、海域、沟渠和农田,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生活。期间,省、市国土环境资源部门虽对养猪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并没有得到认真执行,环境污染持续加剧。

  美兰区检察院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将灵山检察室的调查情况作为案件线索上报海口市检察院。

  推动监管

  检察机关三级联动


  5月28日,海口市检察院向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公司依法申请环保验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并规定该公司在接到检察建议后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函复市检察院。

  与此同时,海口市检察院迅速向省检察院汇报了该情况,并提请省检察院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出检察建议。7月5日,省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罗牛山农场停止环境侵权损害。

  在三级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污染问题进行了核实。同时,联合省纪委、监察厅等部门对罗牛山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时限。同时,加强与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主管部门以及财政部门的联动,建议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停止贷款、上市融资和取消发放相关补助资金。

  初见成效

  1家关停2家减产3家整改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省检察院工作人员到罗牛山公司下属的3家养猪场进行实地察看,发现振龙猪场已经关停。而三万头、省种猪这两家养猪场也在逐渐减量关停中。

  其他3家猪场—罗牛山种猪场、罗牛山六万头养猪场和机械化养猪场目前也在积极完成猪场控水工作,完善污水处理站点改造、人工湿地建设和清污分流改造。预计到今年年底将完成改造并正常运转。

打印 责任编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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