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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23日发布《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专项贷款管理办法。针对该办法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农业银行三农信贷管理部负责人。
问:请您介绍一下我国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发展现状?
答: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出现的农业经营方式的变革。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江苏南部地区的部分种田或养殖能手就开始通过承包或转包较大面积的土地实行不同于分散经营的规模经营,成为最早的一批专业大户。而家庭农场则是近年来在江浙沪等地区出现的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在租赁、承包或者自有农村土地上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年末我国共有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270多万户,覆盖了粮食种植、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机服务、经纪服务等农业生产服务的全产业链。在农业部确定的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和服务试点的33个省区,目前共有家庭农场6670余家,主要集中于中东部政策配套较好、家庭农场发展较早的上海、湖北、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家庭农场仍以种植业为主。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有哪些?
答:根据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融资需求特点,办法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要素做了针对性创新。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大额资金需求,办法规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到1000万元;在贷款用途上,除了满足客户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流动性资金需求,还可以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和支付土地流转费用;根据客户经营类型和资金用途的不同,设定了更加科学灵活、符合实际的贷款约期和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另外,办法还要求对优质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客户可参考当地市场利率水平适度优惠,同时要求各行调整农户贷款投放计划,优先保证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融资需求。
抵押担保是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和缓释信用风险的核心问题,办法创新了大中型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保证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等“三农”特色担保方式,同时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