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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上海方面打捞起的死猪总计上万头,引发上海市民对黄浦江水质的担忧,对上游死猪源头嘉兴市养猪户随意丢弃死猪的行为感到愤怒。死猪漂浮水源上,如何确保水质达标?在环境突发事件面前,除了看到生产和管理能力的落后与粗疏之外,还应追问为什么区域间的沟通联动如此之难……人民日报记者数日奔波,实地采访,试图还原事件来龙去脉,促进问题解决。
“要是没有微博曝光死猪事件,政府部门是否会刻意瞒报?”
1、上海没有故意瞒报,但可以做得更好
针对死猪漂浮事件,公众质疑集中于政府方面应对迟缓,甚至有人直接认为有瞒报之嫌。
3月5日,水上保洁人员在横潦泾水域打捞到几十头死猪。起初,工作人员并未在意,每年黄浦江上游都会有死猪漂来,一年总会捞出三四千头。他们并未向上反映,直到8日开始,发现死猪来势汹汹,才引起警惕,开始向市区相关部门报告。
3月8日,上海松江网友“@少林寺的豬1986”发布一条图文微博,显示大量死猪伴随着垃圾漂浮在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引起网民关注。同日18时16分,@松江发布以“突发事件”为题发布相关内容,“近日,负责区水上环卫作业的单位,发现黄浦江面上陆续有漂浮的死猪,并及时加强力量进行打捞。目前,从环保、水务部门不间断监测的情况看,未影响到自来水厂取水口的水质”。3月9日19时41分,上海市农委官方微博@上海三农也发布了类似消息,并称,“目前已打捞死猪900多头”。然而,两个官微粉丝总共不过7万多。而影响力极大的@上海发布迟迟不发声。
10日以后,上海市政府开始出面逐日向媒体发布相关事件的通报。上海市各级政府针对公众关注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死猪打捞详情等,做到了每日公开。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表示:“上海方面从未试图隐瞒死猪漂浮事件,从一开始就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但是记者观察认为,信息发布方式仍有改善的余地。
“上万头死猪漂浮黄浦江,水质居然还能基本稳定?”
2、记者实地探访水厂,饮用水水质符合国标
上海市政府的逐日通报称,到目前为止,事件对饮用水水质并无太大影响。经严格检测,水质基本正常。这一发布,引发诸多质疑:“数千乃至上万头死猪漂浮黄浦江,居然还能水质基本稳定?可能吗?”
目前上海主要有几大水源地,即黄浦江上游、长江口青草沙和长江口陈行,另有崇明的东风西沙在建。此次集中出现死猪的水域,是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主要供应松江、金山、闵行、奉贤这4个郊区的用水,涉及4个区供水企业的6个取水口和9个水厂,供水规模合计为241万吨/天,约占全市规模的22%;而青草沙水源地则承担着上海七成供水任务,目前安全可靠。中心城区和其他郊区区县的饮用水,与此次事件所涉水源无关。
3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上海江川路的闵行水厂,这是死猪漂浮水域涉及的9个水厂之一。
“我们2010年增设了深度水处理设备,水处理工艺可以说达到国际水平。”厂长周剑锋介绍,“这几天除了增加水质监测密度外,还适当提高出厂水的余氯含量,增强消毒功能。”
自3月10日以来,上海市水务部门每天对相关水厂进行严密检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针对原水(取水口水质)和出厂水(自来水水质)进行检测,原水在经过水厂处理后,供给市民家中。上海市水务局副局长沈依云也说,他自己敢直接饮用这几家水厂出的水:“绝对符合标准,没什么好怕的!”上海水务局称,出厂水依据的是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该标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制定,与WHO完全接轨,中国香港参照的也是WHO准则。而原水标准则采用国标GB3838—2002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而问题水域的原水水质,为什么也会“基本正常”?上海市水务局称,按照国家标准,上海除了对水质的9项常规性指标即指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进行检测外,目前还有针对性地将猪圆环病毒等微生物指标补充入水质监测指标,并对出厂水增加了猪链球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O157、耐热大肠菌群等指标的检测。检测结果是,9项常规性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为“未检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农业专家给记者打了个比方:“就好比你在游泳池发现几只死苍蝇,恶心归恶心,但对水质会有多大影响?更何况黄浦江很宽,又是流动的活水。”
上海水务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死猪及水草、垃圾等漂浮物都在水面或搁浅在江边堤岸,并且许多细菌都有存活期,有些离开活体后会迅速死亡。而水厂取水口大都设在江中心靠近江底的地方,那里水流湍急,相对于表层,水质会更好些。
针对“上海老百姓不敢喝自来水了”的传言,记者了解到,许多居民早就开始喝桶装水,销售已成常量。很多市民家中都安装了水净化装置,本来就不直接喝自来水。上海联华超市有大小4000多家门店,占全市超市门店总数70%以上。公司办公室主任孙明告诉记者,近期桶装水销量正常,即使在松江、金山的门店,也未发生断档缺货。
然而,死猪特别是腐烂死猪漂浮江面的场景触目惊心,再度引发百姓对公共卫生安全的担忧。
“打捞死猪数量庞大,究竟有没有能力安全处置?”
3、上海以焚烧为主深埋为辅,将新建两个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金山朱泾小泖港河附近的一处水葫芦打捞点,是金山区6个死猪就地深埋点之一。3月16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个直径数米的大坑内,一些死猪堆放其中,工作人员在喷洒消毒药水后,又在死猪身上覆上生石灰。16时左右,当天的最后一班打捞作业船返回,被打捞上来的除了水葫芦和其他的一些垃圾水草外,只有四五头仔猪的尸体,它们被小型吊车从船上直接吊至深坑,同样被喷洒药水再覆盖石灰。“最后我们还要在上面覆盖3米左右的泥土层。”朱泾农技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经过一段时间后,死猪会全部自然降解。即使死猪身上带有一些细菌和病毒,经深埋后也会被灭杀,附近土质不会受到影响。”
金山区农委副主任陈正旺告诉记者,截至17日15时,金山区水域累计打捞死猪近2700头,全部采取深埋法处理。“这两天死猪打捞量已经明显下降,并且主要不是漂浮在水面上的,而是搁浅在江滩上或是夹在石缝中的,要靠打捞人员细细搜寻。”
在位于奉贤浦卫公路的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是国内第一家以焚烧方式安全处置动物尸体的企业,这里的一台高温焚烧炉和一套高压蒸煮灭菌设备正在超负荷运转。松江区水域打捞起来的部分死猪,被运送到此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无害化处中心主任章伟建告诉记者,为了应对大量运到的死猪,中心紧急调用了车载式焚烧处理设备。
高温焚烧炉是将病死动物经过1100摄氏度高温焚烧成为灰烬,达到对病原的充分杀灭,从而实现无害化和减量化。而高温高压灭菌设施则能让病死猪产生再利用价值:一可从高压蒸煮后产生的液体中提取动物油脂加工成生物柴油,二可将固体部分经烘干后加工成肉骨粉作为有机肥的底肥。
未来上海还将建设两个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方芳说:“我们更倾向于上马高温高压灭菌设备,那样可以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又能使处理企业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死猪究竟何处漂来?数量如此众多,有没有疫情?”
4、对众多分散的养殖户而言,病死猪何去何从是极大挑战
3月10日,根据死猪耳标等养殖信息,上海松江区农委相关人士推断死猪基本来源于上海的上游地区。那么,死猪真相究竟如何?为什么往年死猪没有成为“浮”出水面的突发问题,今年却如此突出?
按照农业部的相关规定,规模化养猪场(养殖规模50头以上)的病死猪送交无害化处理每头可获得80元的财政补贴。一般生猪养殖户达不到规模养殖标准,难以获得财政补贴。而乱扔死猪现象在养殖户中并不少见。
当然,死猪今年大量出现,可能部分地与浙江方面一项“负责任”的举措有关。近年来,浙江严禁病死猪流入市场、流向百姓餐桌。据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位畜牧业专家称,以往浙江处置病死猪存在一个民间产业链,有人收购病死猪,将其加工后流往市场,客观上消耗了一部分死猪。但去年依法惩处了几个收售病死猪的不法分子后,今年无人敢铤而走险,大量死猪被养猪户认为“晦气”,当地处理能力又跟不上,农户便随手抛弃江河,造成死猪漂浮现象明显增多。
据悉,这并非浙江一地面临的严峻课题。
大量“正常死亡”的猪尸,目前的安全处置手段远远难以满足。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死猪漂浮会成为各地江河面临的共同难题。
“如何走出‘出事—应对—再出事—再应对'的恶性循环?”
5、公众呼吁建立环保区域联动机制
3月10日,根据死猪耳标等养殖信息,上海松江区农委相关人士推断死猪基本来源于上海上游地区。
在环境突发事件面前,除了生产和管理能力的落后与粗疏外,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不力,区域间沟通不够、缺乏联动机制,也是事件暴露出来的重要薄弱环节。
2012年4月,农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落实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对市场领域交易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国家也相继出台养殖、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对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分别给予80元和880元的补助。
上海市畜牧办主任李建颖介绍,目前上海已建立一支统一收集病死畜禽的队伍。除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16辆厢式封闭式病死动物收集车之外,各区县还自行购置收集车,根据畜禽养殖量的分布情况,将收集车配备至各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天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巡检收集。而一些规模养殖场还专门建设了病死猪堆放场所,养殖量比较大的区县在乡镇或村专门建立收集点,并有专人进行看管。收集人员在上门收集时,均统一填写收集登记表,经双方签字确认,运送至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所有实行无害化处理的死猪,其养殖户均可获得80元的补贴。
不管是空气还是水域等等均与周边省市有着无法隔绝的联系,各方亦应充分认识到与周边城市建立各项监管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如同莱茵河的成功治理,就是因为流域各国的有效协调合作才能达成。
东华大学经济发展与合作研究所所长严诚忠认为,黄浦江与浙江水域相连,又是上海自来水水源地之一,应建立联防联治的协同机制。对于中等流域以上的河流,国家有关部门都应出面协调,建立联防联治、齐抓共管的机制,并对监管不力的责任部门严加追究、处理到人,防止出事—应对—再出事—再应对的恶性循环。
一位曾经在上海水务局工作过的人士表示,“其实,我们国家的跨区域联盟不是没有,比如长江中下游流域、太湖流域、长三角地区等等,都有各种联盟、联席会议制度什么的。只是这些机构都没有被赋予相应的权力,对各地政府没有实质性的制约作用。每年联盟开会所达成的各种协议也好、制度也好,某地政府如果执行不力,你也没办法,还不能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