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备案准入制。自2010年起,即墨市率先实施饲料备案准入制对区内销售的饲料产品实行登记备案,要求生产企业提供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和外包装样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统一到畜牧兽医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允许销售。目前已备案37家生产企业200余个产品,此举有效的净化了兽药饲料经营市场。
二是经营承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与全市80家兽药GSP获证企业了签定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明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经销“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不经销假劣兽药饲料,不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标签的“三无”产品,并主动配合兽药饲料管理部门的抽样检测和监督检查。
三是信息可追溯制。建立全市兽药饲料经营者包括法人代表、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和经营产品等基本信息的电子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建立购销台账,完善质量监控措施和溯源制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相关信息,并保留相关凭证,实现可追溯管理。
四是监督公开制。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兽药饲料法规宣传月”、“专家在线”、培训班等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法律法规、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印发明白纸和宣传资料、利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兽药饲料经营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公众质量安全意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及时查处并进行信息反馈;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民参与。
五是监管联动制。打破科室分工界限,局药政饲料管理科和食安科,协同基层动检站工作人员负责挂包兽药饲料经营监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加大兽药饲料经营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兽药饲料和违禁物质的行为;同时对养殖场落实官方兽医监管制度,通过督促建立养殖档案和定期检查指导,严格投入品使用与管理,提高养殖者识假辨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