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中、省按照去年8月份宝鸡市核查统计上报的能繁母猪数据,下达了专项补贴资金1041.6万元。市上将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补贴标准向养猪户发放。
为促进生猪生产健康持续发展,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给,去年国家出台了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补贴标准(中央60元、省上配套40元),分两批足额拨付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在去年首批能繁母猪预付补贴资金559.6万元到位的基础上,今年3月,中省又下达了第二批能繁母猪差额补贴资金482万元,两次下达的专项补贴资金已由市财政局及时下达到县区财政部门。
据市农业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补贴对象为全市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补贴发放的方式是,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2011年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的统计与核查结果,是本次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