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在烟台市深入开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示范创建活动,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扶持10个规模养猪场,每场给予10万元的奖励,用于规模养猪场的标准化改造和建设。”烟台市商务局市场秩序与运行科科长王春杰介绍。
不仅如此,王春杰还告诉记者,烟台市还将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是保护生猪生产能力的关键环节。对所有饲养能繁母猪场(户),按每头每年1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助资金由省级以上财政负担20%,市级财政对困难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余由县级财政负担。
另据了解,今后我市还将对从事生猪养殖、加工的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以及原种种猪场、地方资源场“另眼相待”:银行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各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