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对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制度
这是日本政府保护养猪农民利益的主要手段。政府和农户根据预计销售的生猪头数按照1:1的比例建立猪肉价格风险基金,由独立行政法人“农畜产业振兴机构”统一管理。当价格下降到基准价格以下时,养殖农户能从风险基金中得到差额80%的补贴。这项制度的补贴对象是养殖农户,特别是开展农畜联合经营和生产养殖方式的养殖大户。
2010年,每头猪的价格稳定风险基金保费为580日元,全国共有3560户(占59%)养猪农户为其养殖的1290万头生猪(占76%)缴纳了74.8亿日元的保费,政府相应投入74.8亿日元。2010年的猪肉基准价格为460日元/公斤,补贴按季度发放,其单价的计算方式是:某个期间内基准价格与实际价格差额的80%×白条猪肉的重量(按照77公斤/头计算)。如果补贴额不足100日元/头,考虑到补贴成本因素不发放补贴。2010年第一、二季度猪肉平均价格为446日元/公斤,每头生猪补贴860日元;第三季度猪肉平均价格为448日元/公斤,每头生猪补贴730日元;第四季度猪肉平均价格为472日元/公斤,高于基准价格,因此没有补贴,平均价格累计计入下一个季度。2010年风险基金合计支付补贴106.7亿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