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东北民猪的资源、品牌优势,做大做强黑龙江绥化市民猪产业,提升产业化水平,促进民猪及其产品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显著提高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富民强市步伐,依据《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与《绥化市1300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和富民强市为目标,立足资源、市场和产业实际,育龙头,延伸产业链条;壮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打品牌,提升产业优势;拓市场,促进产销对接。依托科技和人才优势,通过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全面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提高民猪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实现产业的快速升级和效益的不断增长。通过多元化投入构建民猪强势特色产业经济,为实现民猪资源可持续利用,带动市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安全、优质民猪生产基地、民猪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对俄出口基地;把我市民猪产业建设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市域经济的优势产业。具体分两个阶段来完成,即第一阶段到2012年末,产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第二阶段到“十二五”期末,民猪产业发展实现全面升级。
(二)具体发展目标:
到2012年末,全市民猪饲养量达到300万头、商品量达到200万头。其中兰西县民猪饲养量达到195万头,商品量达到111万头,其它县(市、区)民猪饲养量达到105万头,商品量达到89万头;全市民猪系列产品加工能力实现18万吨;饲料加工能力达到75万吨;粪肥转化加工能力实现150万吨;民猪产业实现产值31.4亿元;农民通过发展民猪产业人均增收300元。
到2015年末,全市民猪饲养量达到500万头,商品量达到300万头,其中兰西县民猪饲养量达到278万头,商品量达到157万头,其它县(市、区)民猪饲养量达到222万头,商品量达到143万头;民猪系列产品加工能力实现30万吨;饲料加工能力达到140万吨;粪肥转化加工能力实现420万吨;民猪产业实现产值46.8亿元;全市农民发展民猪产业人均增收480元。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