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采取综合有效措施,通过加强生猪疫病防控,推广节本增效饲养管理技术,加强生猪信息监测预警和调控等五项措施,来稳定生猪生产能力,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据了解,当前受生猪产能相对偏高、节后消费下降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国生猪价格持续下跌,部分养殖场户出现亏损,养殖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淘汰老龄、劣质低产母猪,适当补充优良后备母猪。种猪生产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科学调整生产计划,保证种猪市场均衡供给,稳定生产能力;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疫情监测,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在加强免疫和净化的基础上,注意改善猪舍环境,加强消毒灭源,为生猪生产创造卫生舒适的饲养条件。
另外,各地要加快推进生猪品种改良步伐,加强种猪选育,推广选用优良种猪,普及人工授精技术;指导养殖户强化母猪饲养管理,推行分阶段饲养,科学配制日粮配方,准确开展妊娠诊断,适时进行配种,减少母猪非生产天数,提高母猪年产断奶仔猪数;推广仔猪早期断奶饲喂技术,降低断奶应激,提高仔猪成活率。
通知指出,各地要继续推进生猪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效益;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通过入户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形式进行技术服务。同时,强化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市场预警信息。鼓励产区和销区加强合作,建立区域间长期稳定的生猪产销合作机制,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拓宽生猪销售渠道,促进产销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