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璧山县发改委、农委获悉,市发改委作出批复,同意该县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场4个,建设期限为6个月,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
据介绍,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4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是从该县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30多户养殖大户中,按照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的条件及要求,综合考虑筛选出来的。按“减量化整治、无害化建设、综合化利用”原则进行建设,对于有效防治农业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都具有积极意义。
为使项目尽快实施发挥效益,璧山县发改委、县农委已于近日对资金的分配使用及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标准等逐一进行了布置和安排。4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场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可出栏生猪达3420头,年可实现养猪效益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