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过程中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如何分工?记者查阅《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了解到,市人民政府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目前是工商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本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分工上,农业(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生猪及生猪产品的防疫、检疫,组织对违禁药物含量等进行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也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生猪违禁药物检测责任归农业部门
发布时间:2009-03-17 09:29 来源:羊城晚报
摘要:生猪屠宰过程中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如何分工?记者查阅《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了解到,市人民政府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目前是工商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本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分工上,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