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安徽合肥市肥东县白龙镇宁庙村村民们向新安晚报反映,该村村支部书记在村中水库边的林地里,私自盖建了个养猪场,侵占了村里的林地,且未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没办理合法手续。村民们希望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能前往走访调查(肥东一村支书违规建养猪场被纪委警告养猪场仍在)。本报报道见报后,宁庙村村民们向本报表示了感谢,“很高兴新安晚报能为我们伸张正义,村支书的做法让我们很愤怒。”
27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前往宁庙村实地走访了该养猪场,并前往白龙镇相关部门采访获悉,该养猪场不符合规划,属于违法用地,且未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昨日,肥东县白龙镇党委书记徐向东向记者表示,目前该镇正在处理这件事情,白龙镇的国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结果还没全部出来,“今天上午我们国土所已经过去人了,下一步到底怎么办,目前国土部门正在拿方案。”徐向东表示,白龙镇国土所已对此事立案查处,处理结果出来后再进行通报。(新安晚报)
相关新闻:肥东一村支书违规建养猪场 被纪委警告养猪场仍在
4月26日,肥东县白龙镇宁庙村村民们向新安晚报反映,称该村村支部书记在村中水库边的林地里,私自盖建了个养猪场,养猪场面积很大,侵占了村里的林地,且未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没办理合法手续。村民们希望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能前往走访调查。
村民村支书违规建养猪场
4月27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来到肥东白龙镇宁庙村,养猪场位于宁庙水库旁的大片林地里,在村民的引领下,记者进入一扇铁栅栏大门,在林地内行走了约150米远后,外林荫道的一侧,记者找到了这座养猪场,猪舍是砖砌成的平房,大概有七八栋。村民们介绍,养猪场没有名称,位于宁庙水库东面。记者查看了其中的两栋猪舍发现,猪舍内被隔成了约几十段,有母猪和刚产下的猪仔,也有已长大出栏待售的成猪。
记者注意到,该养猪场位于一大片林地内,位置隐蔽。采访中,多位村民告诉记者,养猪场包括附近的树林约有150~200亩。养猪场是宁庙村村支书所建,“将树砍掉了,盖的房子。”村民们称,2013年前,这里是两位村民在养鸡,2013年后,村支书从这两位村民处接手,后拆了养鸡场,盖建养猪场,“2013年开始建养猪场,连续盖了好几年,现在转租给了一家北京的公司养猪。”在现场,村民表示:“这处养猪场没有合法手续,树林里还有自建房,也没有经过审批。”
在采访中,村民反映,养猪场不仅占用村中林地,且无合法审批手续,而养猪场出租后的收益所得,也被村支书占有,“我们认为这不公平。”
村支书养猪场手续正办理
4月27日上午和晚上,记者两次就村民们反映的养猪场一事,采访了宁庙村村支书谢长志,他介绍,目前养猪场不是自己经营,去年三月份,已经租给北京来宁庙村投资的一家公司了,但并未签协议,“他们当时从浙江买了一批种猪,也没经过我同意,就把猪赶进来了,给了5万元租金。”关于该养猪场,谢长志表示是2013年从两位王姓村民处转过来的,当时他们养鸡亏本了,自己就把养鸡场接过来了,也养过鸡,其间还曾养过鹅,但一直亏本。而养猪场是在原有的养鸡场上,推倒后重建的,“(养猪场)面积大概在一两千平米。”采访中谢长志表示,养猪场确实并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但他表示:“这个符合规划,手续都在办理中,很快就能批下来了。”
而对于猪舍租金去向问题,谢长志表示,“对方总共给了我5万,到现在养猪场里的电费,都是我交的,一共交了大约三万元钱,租金到现在也没和他们算。”在记者的询问下,谢长志承认自己去年被白龙镇纪委党内警告了,并让自己整改养猪场,“现在养猪场不是我自己经营了,都交给其他人经营了。”
纪委先看能不能补办手续
4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白龙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证实:该养猪场确实是违法用地,因为当时不符合规划,“没有经过我们审批,是违法的。”该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地称:“他(谢长志)是干部,白龙镇纪委找过他,已经介入调查了。”
当天下午,白龙镇纪委汪干事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证实,“去年,我们纪检部门给了他一个党内警告处分,当时县国土局也出了一份材料,让他限期整改。”而对于整改的后续,以及村民们的诉求,汪干事表示,希望村民们写个书面材料交过来,“我好向领导汇报,领导现在不在,我们会把问题向领导反映,后期我们还会跟进。”
而就违法占用林地,盖建养猪场一事,白龙镇党委书记徐向东书记表示,将安排镇里分管宁庙村的工作人员,前往该养猪场调查,“看看能不能补办手续,如果能补办,将尽快补办,如果不能补办,该拆就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