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 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2]69号)要求,海安县今年1至11月份生猪无害化处理共计99909头,实施 此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惠农强农政策,有效地净化畜牧生产环境,防止生猪重大疫病的传播扩散,促进生猪生产健康平稳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防止市 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 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2]69号)要求,海安县今年1至11月份生猪无害化处理共计99909头,实施 此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惠农强农政策,有效地净化畜牧生产环境,防止生猪重大疫病的传播扩散,促进生猪生产健康平稳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防止市 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