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临近春节,不少市民大量采购猪肉,在家自己充腊肠、做腊肉。其中一些市民反映,他们采购的猪肉中混有“母猪肉”。但市民投诉至工商部门,也得不到妥善解决,因为有两部法规在关于“母猪肉”的问题上“打架”。
为什么市民如此反感“母猪肉”?“母猪肉”果真如坊间传说的那样吃了会影响健康吗?“母猪肉”究竟能不能卖?记者昨天进行了走访。
市民买到“母猪肉”投诉也无果
前不久,家住临桂的刘老汉到榕山菜市买了10斤猪肉准备回家做腊肠。可是猪肉买回家,女儿却发现这些猪肉皮厚肉糙,颜色暗红,明显是“母猪肉”,还说吃了对人健康不好。老人觉得上当受骗,第二天一早就找到摊主要求退肉,可摊主虽然承认卖了“母猪肉”,却说是刘老汉自己没看清楚,所以不能退。刘老先生于是投诉到临桂工商部门。
然而,让刘老汉意外的是,工商人员在调查时,摊贩提供的检疫证明证明这些“母猪肉”是检疫合格允许上市销售的商品。工商部门因此不能对该摊贩进行处理。
据了解,买到“母猪肉”后进行投诉的市民,并不仅仅是刘老汉。记者从各工商所得知,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工商部门已接到市民对于母猪肉的投诉6起,其中1起因销售的是未经检疫的“母猪肉”摊贩被处罚外,另外5起均因销售的是合法“母猪肉”而令市民的投诉被驳回。而在这一投诉数量背后,还有更多人要么与摊贩协商退货,要么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