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局、畜牧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能繁母猪、生猪必须参加生猪政策性保险,全部纳入无害化处理强制保险范围。凡是有病死猪,参保的养殖户在审核通过后可以拿到一笔理赔款。
这次出台的生猪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没有变动,仍参照以往。具体是按照能繁母猪与育肥猪1:20的比例,或保险数量不低于投保时生猪存栏数量的2.4倍计 算投保数量,每头保险费27元,其中养殖场(户)自交保费2.7元;能繁母猪保险费每头60元,养殖场(户)自交保费6元。理赔分5个标段,最少每头可以 获赔30元,最高600元,而能繁母猪则每头可拿到1000元的理赔款。
同时,新保险政策放宽了理赔的门槛,取消了“10公斤以下病死猪不能理赔”和“设定0.5%免赔额度”两项规定。也就是说,整个养猪场里所有的病死猪都能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