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2013年,奖励资 金再创新高,达到11030万元,一方面,由财政部直接分配的奖励大县由2007年的8个县扩大至2013年的19个县,奖励资金由2007年的3532 万元增加至2013年的9930万元;另一方面,划拨切块资金1100万元,由我省自主安排给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重要作用的大县。七年来,奖励资金累计 达到5.2314亿元。
江西省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作为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着力点,结合畜禽清洁生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生猪 改良计划等中心工作,奖励资金重点用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良种补贴等,不断完善生产条件,改善饲养环境,健全服务网络,强化保障机制,为稳定生猪 市场和居民“菜篮子”供应发挥了支撑作用,成效显著。
一是奖励政策促进生猪生产全面增长。2012年,23个生猪调出大县生猪出栏 1865.79万头,占全省出栏量的59.6%,存栏1103.53万头,占全省存栏量的57.7%,能繁母猪存栏121.66万头,占全省能繁母猪存栏 总量的61.1%,出栏量、存栏量、能繁母猪存栏量比2007年增长了41.7%、53.4%和65.1%,增长速度分别高出全省平均增长速度的 19.7、39.8和21.3个百分点。
二是奖励政策助推集约化、外向型生猪产业发展。受生猪调出大县良好的政策环境影响,正邦、温 氏、万年生猪产业集团等一批大型养殖集团正在各县按规划有步骤地扩大生产。23个调出大县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从2007年的3868个增加至 2012年的8077个,增长108.8%,规模养殖比重由2007年的46.2%提高至2012年的66.7%。生猪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的快速提升扩大 了我省外销至广东、深圳、上海、浙江等东南沿海及四川、重庆、贵州等地的市场份额。2012年外调生猪1200万头,其中生猪调出大县占到全省外调总量的 90%,为保障省内外生猪有效供给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奖励政策加快了生猪标准化建设步伐。各地集中资金,加快对生猪规模猪场实施雨污 分流、降温通风、防寒保暖、自动饮水、防疫消毒等栏舍改造和沉淀池、发酵池、氧化塘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达2.82亿元,有1824个规模猪场完 成标准化建设改造。南昌县集中资金对10户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大型规模猪场采用环保兼氧-MBR工艺对经过沼气池发酵处理后的沼液废水作进一步净化处 理,打造生猪标准化示范样板工程。进贤县对127个中小型猪场实施雨污分流、粪污治理等以奖代补建设改造,并统一签订猪粪购销合同,集中收购猪粪用于沼气 发电和生产有机肥。
四是奖励政策推动了生猪改良体系进一步完善。各调出大县从调整生猪产业结构入手,大力引进和改良生猪优良品种,加强 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生猪良种水平,增强良种供应能力。6年来,累计引进优质种猪42785头,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原种场、 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种猪场数量由2007年的98个增加至2012年的207个。依托奖励资金,建立生猪人工授精集中供精中心及 配套服务站点172个,完善了采精室、精液生产实验室、添置相关仪器设备等,生猪人工授精覆盖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