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长孙政才最近强调指出,要切实做好草原保护建设这篇大文章。如何做好这篇大文章,真正实现草原生态的全面好转和草原经济的大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和严峻课题。应该说,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近些年来社会重视程度在日益提高,国家在政策和投入等方面的力度也明显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容回避的是,制约草原发展的一些根本性问题还未能很好地解决,草原生态总体上不断恶化的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草原生产方式和发展水平仍很落后,草原保护建设的支撑和服务体系还很不健全,农牧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还没有根本提高。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对草原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治理草原的决心不大、保护建设的措施不够得力。做好草原保护建设这篇大文章,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要有大手笔、下真功夫、有硬措施。
从国家发展全局高度统筹草原保护建设我国占国土面积2/5的草原,承载的不仅仅是牧草和家畜,更承载着生活、繁衍在草原上的亿万民众,承载着草原地区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任。因此,必须从维护草原地区亿万民众生存和发展权,加快草原地区全面进步的高度来认识草原保护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草原保护建设决不是恢复草原植被的单纯农艺措施,它涉及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涉及经济结构的调整,涉及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涉及草原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涉及生态、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关系,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的总体进程,因而,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统筹考虑,统筹推进,必须从单纯农业行业的部门工作上升为国家统一行动,以更大的力度和更有力的措施来推动草原和草原地区的发展。当前,很有必要将草原保护建设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并由国务院成立专门的推进草原和草原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草原工作领导,统一协调、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和草原地区发展工作。国家要针对草原地区生态极度恶化、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落后、少数民族人口集中分布的特殊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推进草原和草原地区发展的宏观政策,明确草原地区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思路和战略重点,促进草原及草原地区的跨越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农业部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职能,在农业部设立专门机构,成立草原和草原地区发展局。
完善惠及农区和牧区的大农业政策近些年来,国家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粮食生产和扶持生猪发展的政策,但这些政策惠及的主要是农区,而草原牧区由于以保护草原和发展草原畜牧业生产为主,难以从这些政策中受益。这势必导致两种趋势:一是随着种粮比较效益的升高,一些地方开垦草原种粮的现象将有所抬头,草原保护建设的难度将不断加大;二是由于牧区享受不到或较少享受到国家相关补贴和减免政策,这将使得本来人均收入只有全国农民人均收入70%左右的牧区的农牧民,收入增长幅度会进一步低于农区,从而不断拉大农区和牧区的收入差距,妨碍农区和牧区的协调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现有农业发展政策,切实将草原发展纳入农业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制定惠及农区和牧区、惠及全体农牧民的大农业、大农村、大农民政策,像重视农区一样重视草原牧区,像支持种粮一样支持草原保护建设。一是要将现行补贴政策扩大到草原,实施种草补贴、牧草种子补贴、草原机械补贴和草原生态恢复先进县奖励等政策。二是加快实施草原生态补偿政策,优先对实施草畜平衡、开展禁牧休牧的农牧民给予补贴,建立“使保护草原者受益”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草原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加强水利设施、道路、通讯、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增强草原地区发展后劲。
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快的步伐推进草原建设近些年来,国家实施了以退牧还草为主的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草原建设项目较为单一,投资力度明显偏小。自2003年以来,年均实施退牧还草的面积仅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6%,照此速度,至少需要60年该工程才能覆盖到全国草原,这显然不能适应当前尽快遏制草原退化、恢复草原生态、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要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痛下决心、有大手笔、舍得投入、真抓真干。要将目前只在部分草原地区实施的退牧还草工程迅速做大,尽快覆盖到全国所有草原。争取利用5年的时间在全国草原普遍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即每年实施20%的草原面积,每年建设投入400亿元~500亿元。只有这样,草原建设的速度才能赶上或超过草原退化的速度,才能扭转草原生态总体上不断恶化的趋势。在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必须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既要有利于草原退牧,又要保证草原畜牧业和牧区经济发展,给退牧的家畜以活路、给牧民增收开辟的出路。因此,对现有项目建设的内容应进行必要调整和充实,在继续开展草原围栏建设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优质饲草料种植,实施南方草地改良,加强家畜棚圈、牧草和家畜良种繁育体系、家畜疫病防控体系及技术推广体系等配套建设。
以坚定的决心和扎实的措施加快落实草原承包草原承包是党在草原地区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草原保护建设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可以说,没有草原承包的落实,草原保护建设将难以取得实效。我国草原承包工作虽然开展了近30年,但总体来看,承包工作尤其是“到户”情况还不够理想,绝大部分草原目前实际上仍处于大集体或“联户”混用状态,不利于调动农牧民自觉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影响了草原保护建设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因此,必须以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扎实的措施来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各级政府要全面理解和认真执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改变“土地承包仅是耕地承包”的传统思维和工作方法,在落实和完善耕地承包的同时,高度重视草原承包,实现耕地和草原承包工作的同步推进。二是国家制定专门的草原承包政策。由于我国草原资源分布复杂、面积辽阔,现有利用状况千差万别,再加上草原与其他土地类型往往存在交叉,使得草原承包工作较耕地承包更为困难,因此,很有必要像林权制度改革一样,由国务院出台专门的推进草原承包的政策性文件,明确草原承包的指导思想、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相关措施,加快草原承包步伐。三是加快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由于经济建设和粮食生产对土地开发利用需求的不断增加,草原被“蚕食”的压力也将不断增大,因此,迫切需要根据生态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设定草原的“红线”,划定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利用的草原区域,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实行最严格的草原保护措施,全面落实草原家庭承包,严防草原开垦、征占用或其他破坏草原的行为。
将减少草原人口压力作为一项战略措施来抓近些年来,草原资源的不断破坏、草原生态的持续恶化,从根本上说是由于草原上所承载的人口不断增加、人们对草原经济效益的索取不断增加造成的。由于草原畜牧业是草原地区的主要产业和农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人口增加的同时又要保证人均收入不断增长,势必要不断增加草原家畜的数量、加大对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采挖力度,这将严重制约和影响草原保护建设。因此,草原保护建设必须要抓住减少草原人口压力这个关键。近些年来,有的草原地区在草原生态移民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的来看,由于政策不完善、地方财力有限,后续产业没能及时跟进,且多局限于草原地区内部移民,进展比较缓慢,转产转业并不理想,移民成果也难以巩固。作为草原保护建设的一项长远性、根本性措施,国家应该从战略高度来大力推进,以实施“三峡移民工程”这样的决心和力度,加快实施“草原生态移民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政策,将草原难以承载的多余人口有计划、有步骤地转移出去。只有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调动全国资源,依靠各地区、各行业的支持与配合,才能全方位、多渠道、多产业、多形式地妥善安置生态移民,才能保证“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加快建立健全有效的草原发展保障体系草原保护建设需要健全而有效的保障体系作为支撑。除不断完善草原保护政策,加快形成稳定的草原投入机制外,当前,还应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快完善草原法规。根据草原法的要求,加快制定基本草原保护、草原调查统计、草原植被恢复、草原征占用补偿等方面配套法规以及地方性草原法规。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草原犯罪的司法解释,加大对草原犯罪行为的惩治和打击力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草原法》的修订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草原监理执法体系。当前首先要把草原牧区、半农半牧区以及生态脆弱区、草原生态建设工程区作为监理机构建立的重点,加大国家扶持力度,尽快形成一支体系健全、素质精良、手段先进、执法严明、服务有力的草原监理执法专门队伍,真正承担起保护草原的神圣职责。三是要不断提高草原灾害防控能力。加强草原火灾等灾害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防灾物资和技术储备,搞好草原监测预警,完善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救助政策。四是加快构建草原保护建设技术体系。要集中力量重点扶持一批草原高校和科研单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要突出重点,优先抓好草原退化治理、草原灾害防治、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粮草轮作、南方优良豆科牧草品种选育等“瓶颈”技术的攻关。切实加强草原技术推广和农牧民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