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目标任务。将全县参保羊只的目标任务数落实到各乡镇畜牧站,并将羊保险工作纳入各站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二是 明确完成任务时限。所有乡镇站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保费收缴和投保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是规范保险费收缴。保险费由各站统一按照标准收缴,种羊一年缴费 14.40元,肉羊一年缴费12元,收缴完后2天内必须到县财保公司办理相关投保手续,严禁保费在各站长时间滞留,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是加强宣 传,搞好协调。各站要将羊保险工作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争取他们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同时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和配合,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做好羊保险的宣传发动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养殖户的投保积极性。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羊保险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羊保险工作的相 关要求做好投保羊的死亡理赔工作,严禁在理赔工作中收取养殖户的任何费用,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者,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