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市春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期,农业局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中旬开始,主要是配合春季农业生产的全面开展,以规范用药行为为目的,以强化高毒农药管理,进一步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为重点,严查经营和使用两个环节,主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深入开展清查活动。重点对全市12个镇办的百余家农药经营户(包括村级)采取地毯式、拉网式全面排查。
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并依法处理。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宣传等手段,广泛宣传禁、限用农药的种类、危害性及使用后会产生的不良后果等,进一步宣传、普及农药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药经营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广大农民农药使用安全意识,自觉抵制禁用农药的销售和使用,掌握限用农药的合理使用。
四是推行“签约告知”制度,依据法律规定制定“告知书”,采取当面签约的方式,作出承诺,进一步明确高毒农药的法律责任,强化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法律责任意识。
目前,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62家,签约告知书160余份。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农资经营门店能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但有个别商店违规经营销售国家禁止的甲拌磷、高毒氧化乐果等高毒农药。执法大队对违反高毒农药管理规定的5户经营业户提出责令改正,对发现的32瓶高毒农药进行了扣押处理,并没收假冒农药11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