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琳)要保障餐桌上的食品安全,从田间地头就得严加管理。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将定期对农产品产地进行安全普查,并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销制度,从源头治理农产品质量问题。
《意见》指出,将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保护和修复制度,定期开展产地安全普查。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销制度,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针对收贮运环节,将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和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同时将推进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健全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意见》还明确,各市、县(区)、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将纳入县、乡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