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农业部、发改委连续发布6个部令和公告,对我国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特别是新的《农药登记资料规定》要求农药制剂登记须提供产品中所有组分的具体名称、含量及其在产品中的作用;对于限制性组分,如渗透剂、增效剂、安全剂等,还应提供其化学名称、结构式、基本物化性质、来源、安全性、境内外使用情况等。这标志着我国农药制剂管理至此即将步入质量与安全并重的时代。
目前,我国农药助剂仍未形成质量稳定的产业体系。由于生产工艺、精细化程度、控制指标等方面的原因,所有规定指标检测都合格时,不同生产厂家,甚至同一生产厂家的不同批次产品之间的性能也会存在较大差异。
在这种形势下,要以教育培训为先,以助剂管理为重,全面提高从业者对农药制剂分散体系、各配方组分作用等方面的认识,动员更多层面的力量,以农药有效成分为核心,综合分析其在制剂及使用过程中各个分散体系中的实际形态,依据国家标准,确定农药剂型名称,选择高效安全的配方组分,全面提升我国农药制剂的质量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