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发展,如发明显微镜和化学的进步,使许多植物中的有效成份被发现和分离。
十九和二十世纪,法国、德国和瑞士的发展比荷兰快,这大概就是为什麽药草医学在这些国家被认可并成为国家医药科学的重要部份。在荷兰开始发展的时间慢很多,药草学受到传统医学的强烈竞争,因此发展的速度较慢。
今天许多植物的成份可用人工合成制造,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不再需要植物。某些产品只能由植物中获得;如可的松 ( Cortison ) 和其衍生物。植物含有许多成份在治疗时会良性的相互反应,药草的使用因为偏见而受到许多反对,因为药草的作用常无法解释。
〈植物疗法制剂的作用〉
传统的化学制剂疗法通常有一种或数种有效成份,与之相较,药草通常含有可互相增强效果的多种成份。即有相乘作用而非只是相加作用,植物疗法特别适用於治疗慢性疾病。通常在所有传统治疗方法都无效後,人们会开始寻找替代的办法。
药草的应用由各种加乘作用和拮抗作用的复杂反应开始,我们只能以这个论点来解释大部份药草的药理作用,要用药草的效能来判断他们的化学药理作用相当困难,因为药草的构造复杂且含有许多有效成份,对数种器官系统都有好处,因此常有多样作用。
大部分药草中的有效成份是有机化合物。最重要的有 ( ballast )、配醣体、皂素、单宁、苦味剂、醚油、粘浆剂、生物硷和其他含氮物质、激糖素 ( giucokinins )、有机酸、叶绿素和矽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