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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2)

发布时间:2003-08-11  来源:
摘要:用2.5%盐酸溶液和15%食盐水溶液等量混合,将皮张浸泡在此溶液中,并使液温保持在30℃左右,浸泡40h,皮张与消毒液之比为1:10(m/V)。浸泡后捞出沥干,放入2%氢氧化钠溶液中,以中和皮张上酸,再用水冲洗后晾干。也

  用2.5%盐酸溶液和15%食盐水溶液等量混合,将皮张浸泡在此溶液中,并使液温保持在30℃左右,浸泡40h,皮张与消毒液之比为1:10(m/V)。浸泡后捞出沥干,放入2%氢氧化钠溶液中,以中和皮张上酸,再用水冲洗后晾干。也可按100mL25%食盐水溶液中加入盐酸1mL配制消毒液,在室温15℃条件下浸泡18h,皮张与消毒液之比为1:4。浸泡后捞出沥干,再放入1%氢氧化钠溶液中浸泡,以中和皮张上的酸,再用水冲洗后晾干。
  4.3.2 过氧乙酸消毒法
  用于任何病畜的皮毛消毒
  将皮毛放入新鲜配制的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捞出,用水冲洗后晾干。
  4.3.3 碱盐液浸泡消毒
  用于同3.1.1疫病污染的皮毛消毒。
  将病皮浸入5%碱盐液(饱和盐水内加5%烧碱)中,室温(17~20℃)浸泡24h,并随时加以搅拌,然后取出挂起,待碱盐液流净,放入5%盐酸液内浸泡,使皮上的酸碱中和,捞出,用水冲洗后晾干。
  4.3.4 石灰乳浸泡消毒
  用于口蹄疫和螨病病皮的消毒。
  制法:将1份生石灰加1份水制成熟石灰,再用水配成10%或5%混悬液(石灰乳)。
口蹄疫病皮,将病皮浸入10%石灰乳中浸泡2h;螨病病皮,则将皮浸入5%石灰乳中浸泡12h,然后取出晾干。
  4.3.5 盐腌消毒
  用于布鲁氏菌病病皮的消毒。
  用皮重15%的食盐,均匀撒于皮的表面。一般毛皮腌制两个月,胎儿毛皮腌制三个月。
  4.4 病畜鬃毛的处理
  将鬃毛于沸水中煮沸2~2.5h。
  用于任何病畜的鬃毛处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动物检疫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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