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知识问答(4)
发布时间:2008-11-12 来源:农博网
摘要:2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苗怎么使用,应注意哪些问题? 该疫苗用于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耳后部肌肉注射。 3周龄及以上仔猪:每头接种2毫升,根据当地疫病流行状况,可在首免后21~28日加强免疫1次; 母猪:配种
2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苗怎么使用,应注意哪些问题?
该疫苗用于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耳后部肌肉注射。
3周龄及以上仔猪:每头接种2毫升,根据当地疫病流行状况,可在首免后21~28日加强免疫1次;
母猪:配种前接种4毫升;
种公猪:每隔6个月接种1次,每次4毫升。
该疫苗只用于接种健康猪,不用于发病和感染猪群;对妊娠母猪应慎用,避免引起机械性流产;屠宰前21日不得进行接种;接种用器具应无菌,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一猪一针头,避免交叉污染;接种后,个别猪可能出现体温升高、减食等反应,一般在2日内自行恢复,重者可注射肾上腺素,并采取辅助治疗措施。
23、对生猪进行免疫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使用农业部批准企业生产的疫苗,并做好疫苗管理,按照疫苗保存条件进行贮存和运输。
二是在免疫接种时按照疫苗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规范操作,并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做好各项消毒工作,要做到“一猪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四是有条件的地方,应做好免疫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时,尽快实施一次加强免疫。
五是当周围地区发生动物疫情时,要按照当地兽医部门的要求进行紧急免疫。
六是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4、如何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预防性消毒?
为了预防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发生,饲养场(户)和屠宰场应定期对生猪饲养圈舍、生猪通道、屠宰车间等场地和相关器具进行清扫和化学消毒,正常情况下每周消毒2~3次,消毒时应选择新型、广谱、刺激性较小的消毒剂,如复合醛类或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多种消毒剂交替使用。
25、我省对于生猪的引种调运有什么规定?
《四川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试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61号令)规定: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外进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重复收取检疫费;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处理。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外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必须经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
五、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报告和处置
26、发现生猪突然大量发病或死亡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只出现急性发病死亡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27、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疫情报告及确认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等规定: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临床怀疑疫情后,应立即派2名专家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诊断意见。现场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同时采集样品送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或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确诊。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疫控机构按有关规定向农业部报告疫情。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按规定公布疫情。农业部要求,从2007年6月10日起,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8、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疑似疫情时如何处置?
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病猪及其产品和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实施严格消毒。对病死猪、污染物或可疑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对发病猪和同群猪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同时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