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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猪肉价格坐上“过山车”,肉贱杀猪、猪少价高的恶性循环反复上演,成为养殖户的噩梦。有了保险公司兜底,养殖户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大降低,这本是一件好事,但也有人质疑:肥猪售价难确定,保险公司如何担责?低成本获保,养殖户会否追逐“超养”利益?这是否会导致市场自我调节能力的丧失,反而加剧“猪周期”?针对种种疑虑,记者进行了采访。
平均猪粮比价低于保单约定时理赔作为以育肥猪价格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产品,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要求,在保险期间内,若育肥猪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的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育肥猪交易平台,没有统一的销售地点、场所,也就无法确定每个参保养殖户育肥猪出售的价格。那么,如何确定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呢?
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险期为1年,理赔周期为1个月。被保险人饲养的育肥猪出栏时,根据约定数据采集渠道按发布频率公示的育肥猪价格与公示的玉米价格,计算每批次平均猪粮比价,若平均猪粮比价跌至保单上载明的“约定猪粮比价”以下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按保险约定负责赔偿。
“这种赔偿方式可以涵盖承保期内每个月的价格变动,敏锐地捕捉育肥猪价格的波动并及时给予保险补偿。”曹志宏表示。
政府补贴70%保费
彭州是四川省育肥猪养殖大县,也是育肥猪调出大县。目前有育肥猪规模养殖场1700多个,存栏量45万余头,规模在成都市各区县育肥猪养殖中名列前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