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气压低的时候就会很臭,甚至在半夜把人臭醒!”
“年轻人以前是住在村里的,现在很多都在外面住,回来这里都很嫌弃,也不在这里过夜。”
“我们辛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盖个新房子,但周边的环境这么差,心里不好受。”……
在蓬江区棠下镇五洞佛坑村牌坊前,一听说有媒体过来,不少村民放下手里的活儿,特地赶过来向记者反映,该村猪场养殖大户对他们生活造成的困扰。
去年8月份,蓬江区正式拉开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整治序幕。8月18日,蓬江区政府印发《江门市蓬江区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方案》,以生猪养殖污染为重点,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记者了解到,蓬江区辖区内原有4000多家畜禽养殖场,截至目前,已有3711家被清空,但位于棠下镇禁养区,目前仍有两家大型养猪场还未签署《畜禽养殖关停拆除协议》。在市、区政府去年开展的黑臭水体整治和禽畜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中,这两家养殖场均被列为整治对象。
猪场污染力有多强?村民与猪场之间的拉锯战
去年11月底,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突显出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就生猪养殖而言,最大的问题应该是粪污造成的水污染。
7月12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蓬江区棠下镇五洞村,该村村民代表告诉记者,江门市蓬江区鸿业畜牧有限公司于2011年搬至该村,目前占地面积约150亩,猪舍总面积为3.3万平方米,生猪常年存栏量8000头,年出栏肉猪达到2万多头,是蓬江区的大型生猪养殖场。
“这个养猪场是我们村最大的,以前也有一些小型一点的,现在禁养了就没有养了,只有这个还在继续养。这两年不断有村民对这个猪场进行投诉,主要是太臭了。存放猪的排泄物的那个池塘日积月累,气味就越来越浓,无论白天晚上,只要是顺风都会闻到。”村民代表说,“我们村也会督促叫他整治好,平常如果看到他偷排也会向他提出意见。”
据了解,该养猪场位于江门大道两侧500米范围内,根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通告》(蓬江区[2016]6号)的规定,该区域属于畜禽禁养区。
随后,记者在这位村民代表的指引下,来到了位于斜坡上的江门市蓬江区鸿业畜牧有限公司。刚一下车,可以明显感受到四面散发出的浓烈的臭味。由砖砌围栏、铁皮框架建成的一排排猪舍分列两边。猪舍里面,地面、猪身上都有大面积的猪粪。
“基本上是一个月冲洗一次猪栏,我们也会给猪吃一些药,吃了就不会那么臭。我们还在肥猪栏底下做了个水沟,猪粪可以通过这个水沟排出去,进入沼气池。”据该猪场管理人员表示,去年猪场主建了4个沼气池,用来发酵猪粪,发酵过后会把水直接排出去。
对于整改,村民们表示效果并不大。“改善了排水沟,让污水尽量流进污水分离池,会有一定效果,但还是时不时会有黑臭水从洞里流出来,毕竟这个猪场的面积大。排出来的水会流到河山村的那条河涌,经过河山村、北达村然后进入西江,这一带的河涌都可能会被污染。”村民代表说。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棠下镇石滘村的茹振伟生猪养殖场,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500头,年出栏生猪900多头,同样位于生猪禁养区。该村知情人士反映,该猪场长期以来,也一直因为污染水体的原因被村民投诉。
“猪场开了以后,就一直都很臭。不但我们整条村,还有附近一条村,两条村都比较臭,有时候南风或者西风吹过来,三四条村都臭。”该村村民甘大爷说。
该猪场依山而建,记者在现场看到,猪舍后面便是一个长方形区域的化粪池,化粪池边上是一排林地。该猪场老板茹振伟表示,猪场产生的污水一般会用来养鱼,剩下的也会拿到其他地方去种菜,没有流出去的。
但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猪场的污水会通过一条暗渠一直汇集到村口的小水坑。该村知情人士表示,这些污水会被边上的泵房抽到附近某楼盘的人工湖里面。
禁养区意味着什么?要么拆除,要么搬迁
记者了解到,2013年以来,我国生猪养殖业便开始了环境污染整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令法规相继颁布,明确指出,在水网密集、居民生活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为生猪禁养区域,所有在禁养区的猪场要么拆除,要么搬迁。
距离蓬江区政府发出整改通知书,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棠下镇这两家生猪养殖场仍然拒绝签署《畜禽养殖关停拆除协议》。
“禁养区清理工作,不是一两家猪场的问题,去年区政府鼓励养殖户自行清拆,对能够自行清拆的就自行清拆,不能的我们就通过《广东省环保条例》进行处理。对于这两个养殖户,我们曾多次到现场与他们协商,但养殖户仍然没有自行拆除。”蓬江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表示,蓬江区范围内已清空畜禽养殖场3711家,拆除畜禽养殖场面积209万平方米,兑付了补偿和奖励资金约5亿元。接下来,如果养殖场拒不执行政府禁限养要求,将被依法关闭。
“目前,我们已经对两家养殖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将情况上报到蓬江区政府,区政府已依法做出关闭这两家养殖场的决定,棠下镇和我局将尽快组织落实,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蓬江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说道。
该执法人员表示,蓬江区限养区的畜牧养殖户还有五六百户,大约占据总量的十分之一。“对于这一类养殖户,我们一般要求其进行整改,对限养区,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比较高,如果整改之后还是不行,就会要求猪场关停。”
没了猪场,养殖户怎么活?
免费技术培训,助力发展特色、新兴产业
“以前蓬江区的农业结构都是‘鱼塘+生猪养殖’模式,绝大部分猪场都是建设在鱼塘边,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不仅臭,还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对周边村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工作人员说。
那么,不能继续进行生猪养殖,原来的生猪养殖户们如何维持生计?
记者了解到,棠下镇位于禁养区的这两个养殖场,分别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30年、35年的租期,即使无法养殖生猪,仍然可以从事其他合法的农业生产。
“很多猪场拆除猪舍以后,主攻方向就会放在水产养殖方面,也有的转型特色种植业。”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工作人员说。
他表示,蓬江区近年来一直在做技术培训班,一方面集中对水产养殖、种植业进行免费培训;另一方面组织大型养殖户技术员,或委托当地的农业办,到周边城市如珠海、顺德等地,进行养殖模式、经验、种类等方面的学习。一年会有7—8次免费培训课,每次培训时长在2—3小时。
“我们希望,能够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以培育做大水产业和特色种植业作为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桂花鱼、笋壳、对虾、泥鳅、食用菌类等名、优、新和高值高效的品种,适当引导龟、娃娃鱼等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新兴产业,挖掘农村经济发展新增长点。”他说。
律师说法
广东真利律师事务所 法学博士、律师曾德军:
违法从事畜禽养殖业 可处5万至10万元罚款
蓬江区政府划定这个地方属于禽畜禁养区,并不是“土政策”,而是依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有些区域是禁止禽畜养殖的,主要是一些重要的生活水源区,蓬江区政府是在实施和执行法律划定的这片区域。生猪养殖户拥有已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这是养殖户的权利,但土地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使用,至少不能违反国务院行政法规禁止的规定。
作为土地权属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可以出租土地的,承租人也是可以承租的。但是违反法律禁止的规定去出租、承租,在民事上,这种出租、承租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在行政法上,出租和承租经营行为,也直接违反了《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规和政府政策,关闭养殖场会给以经济补偿和奖励,养殖场的合法利益可以得到保障,如果业主不满意还可以走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但拒不执行政府的决定显然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根据《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70条,如果两家养猪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蓬江区政府既然做出了责令关闭的决定,相信会尽快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