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老板在未作任何报备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生猪养殖。养殖过程中,直接将养猪场的污水及生猪粪便排向附近水塘。而结果是……
猪场擅自把污染物排放进周边水塘 老板被行拘
据安徽商报消息,生猪养殖场擅自把污染物排放进周边水塘,造成环境污染,居民意见纷纷。近日,安徽肥西公安局紫蓬山派出所联合多部门快速查获一起污染环境案,养猪场老板被行拘。
3月21日,紫蓬村槽坊郢村民向紫蓬山派出所民警反映,该村有一养猪场,由于乱排生猪排泄物,致周围气味难闻附近村民平时都不敢开窗,且大量猪粪已经污染了附近水塘。派出所及时向管委会及环保局等部门反映,当天上午11时许,紫蓬山派出所联合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发现,自2016年10月起,养猪场老板张某在未作任何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在槽坊郢建起养殖大棚从事生猪养殖。养殖过程中,张某直接在养殖大棚外挖了一条排水沟,直接将养猪场的污水及生猪粪便排向附近水塘。完全不顾此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张某已被警方行拘。(来源:安徽商报)
广东惠州开展周末执法,养猪污染无处盾形
据南方日报报道,非法养殖被环保部门作出停止生产处罚后,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坝山口养殖场仍有100多头猪继续饲养。日前,惠城区法院受理该宗行政非诉执行案后,开展周末执行活动,环保“骨头案”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见证,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下,当天执行完毕。
此前由于非法养殖,坝山口养殖场被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缴纳10万元罚款。不过,养殖场方面提出,当时仍有饲养的700多头猪无法立即处理,请求在今年2月28日出售后停止生产。但期限届满后,该养殖场仍有100多头猪在继续饲养,因此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惠城区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由惠城区法院副院长詹潜任总指挥,抽调执行局、法警大队精干警力,执行局负责人卜健制定执行方案,确定把该案作为周末执行活动的执行案件。同时,联系三栋镇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并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见证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行动当天9时开始,卜健及12名执行干警在三栋镇政府相关部门、保安队员配合下,到被执行人处强制执行。卜健首先向被执行人曾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其当天必须停止生产,并告诫不履行义务将采取强制措施,如妨碍执行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在强大执行威力威慑下,曾某答应履行义务,联系人员将100多头猪转移处理,保证再也不生产经营,并履行缴交罚款义务。在安全转移猪苗后,执行人员在供电部门配合下,依法对养殖场采取停电措施,同时,三栋镇城管部门对猪棚依法予以拆除。至11时左右,该案执行完毕。
惠城区法院院长黄志强介绍,自2016年底起,惠城区法院开展“两罚一薪”(刑事罚金、行政罚款、工人工资)专项执行活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执结一批环保案件。今年以来该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针对被执行人的情况,采取超常规执行方法,开展周末执行等执行活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为惠城区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