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隆昌县完成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清理整顿,对清理整顿后的13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了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动物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法人负总责,管理责任人分管负责,岗位人员具体负责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签订了生猪产品安全责任书和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是完善各项基本制度和记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并进行了公示。规范使用各种记录表格,做好收购台帐、销售台帐等各种记录并按规定保存,使产品质量可以跟踪溯源。
三是自觉履行生猪屠宰检疫申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觉履行检验申报义务,在屠宰前按规定准备好检验证明等向驻厂场检疫监督办公室。驻厂场检疫监督办公室坚持不申报不检疫,杜绝代申报的行为。
四是落实“瘦肉精”检测和报告。生猪屠宰企业按照屠宰量的3%落实“瘦肉精”的自检,自检结果如实报告驻厂场检疫监督办公室。一季度全县使用“瘦肉精”0.47万份,检查结果呈阴性。
五是强化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落实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严格执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范》,屠宰企业及时报告病死动物以及病害动物产品,并在驻厂场检疫监督办公室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一季度无害化处理死猪82头,病害生猪产品及“三腺”等246公斤。
(六)强化动物卫生安全工作培训。畜牧局加强屠宰企业法律知识、规程标准、动物卫生管理职责和义务、主体责任、操作技能、表格记录等培训,提升生猪屠宰企业法制水平和管理水平。一季度开展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品质检验员的培训3次,共计17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