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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林改托起农民致富新希望

发布时间:2010-03-09  来源:临洮县人民政府网
摘要:一年来,临洮县坚持把林改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入手,树立强烈的创新精神,以浓厚的进取意识和先行一步的胆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最终开创了林改工作的新局面。

深冬时节,笔者在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太石镇豁岘村采访时看到,一场波澜壮阔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把这里的青山变成农民口袋里的收入。这项惠及广大农民的“绿色革命”,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把大地增绿、农民增收变为现实。临洮县林业局局长朱殿铖告诉笔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为农民带来致富的新希望。”

  一年来,临洮县坚持把林改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入手,树立强烈的创新精神,以浓厚的进取意识和先行一步的胆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最终开创了林改工作的新局面。

  明晰产权奏响林改主旋律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命脉,林地则是农民致富的希望。1981年,临洮县的林地是“集体+农户”所有的状况,除小部分国有林地外,大部分山林属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小部分则分给农民。1985年,县上又将部分遗留的林地重新划分到农户。在以后的20多年里,临洮县的林地一直是这种管理模式。

  临洮县的决策者们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林地真正的经营主体应该是广大农民,然而多年来农民却始终没有得到山林经营权。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林地使用权落实到人、到户,农民经营主体法律地位得到确立,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民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的发展。

  太石镇豁岘村是临洮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村。村党支部书记张廷和回忆说,在1990年左右,市场上林木价格上涨,但因为大部分村民难以获得林业收益,村里盗砍盗伐的现象愈演愈烈。“有些上山盗伐的就是当地村民,村干部抓一个得罪一个,都不愿意干了,护林员也更换非常频繁,如果像这样长期下去,林子会被砍光。”该村石沟社社长杨成学接过话茬说:“就在这次林改前,群众还认为山是集体的,林是干部的,有没有都一样。”

  2009年,临洮县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林改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农民参与林改的积极性非常高涨。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康金桃说:“这次林改,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村民们都跑前跑后丈量面积,把林改当成了自家的事。豁岘村分林地的那天,每家每户都去了人,荒地也成了‘香饽饽’。”

  目前,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太石镇豁岘村4588亩集体林地已全部承包到了239户群众手中。全县各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展开,从去年12月份开始进入了宣传培训阶段。

  太石镇党委书记禹光辉指着眼前的荒山告诉笔者,按照垂直等高线把这片荒山划分给村民后,到春天,镇上统一调运树苗,分户栽植,不久的将来,这里将是农民自己的“绿色银行”。

  宣传发动一个声音话林改

  为了把林改的要求让农民听到、林改的政策让农民读到、林改的进度让农民知道、林改的前景让农民看到,临洮县充分利用会议、各种媒体等多种途径,采用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改革政策,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使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林改,一时间成为最活跃的“音符”。

  去年年初,临洮县及时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时设立林改办公室专门工作机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在广泛调研和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该县还制定出台了《临洮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临洮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宣传方案》,将政策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给了农民。许多乡亲说,这次林改是让大地增绿、农民增利,咱农民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在林改试点村太石镇豁岘村,县林业局抽调专人对涉及林改的群众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数达948人次,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了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调动了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保障了农民群众对林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据统计,该县累计在县电视台播放林改稿件20多条,制作林改专题宣传栏7个,张贴标语6000条,发放宣传材料3万份,制作发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3000册。

  由于该县林改工作宣传发动到位,太石镇豁岘村分林结束后,村民满意率为100%。由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民心、得民意,在各村林改方案票决时,村民参会率达到100%,赞成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县上采用多种形式逐社、逐户、逐地块落实了产权,做到“山有其主,户有其林”,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村民张廷学家里有3口人,起初他认为:“先人手里多年没栽树生活照样过着哩,分那干啥?”,再加上媳妇得病,张廷学心里特别烦躁,对林改工作置之不理,面对这种情况,村党支部书记张廷和多次上门劝说,最终张廷学认识到了林改的好处,分到了8亩多林地,如今,张廷学有了新的打算,在自己承包的荒地里种上经济苗木,来年靠种树发“大财”。

  林改中,林地分给了农民,地里的树依旧归农民所有。分到林地的农民很满意,他们说,没投劳、没投钱,眼下有了地,以后能有林,现在还能拿到政府的公益林补贴,还可以带来不错的经济收益。

  激发活力林改一变促万变

  县林业局局长朱殿铖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变革,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一次重大调整,引发了林业、农区、林区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林业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发展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林改前,不少群众认为山是集体的,长好长坏无所谓。现在不一样了,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山还是那些山,可在农民眼中,山林成了自己的,可以给自己增加收入。”太石镇豁岘村村民张向科说。张向科家里5口人,分了13亩林地,分到林地后他买了100多株刺槐,准备进行补植。他认为:“分了林地,栽下树,给后辈儿孙也造福。”

  山林产权明晰到人到户就是不一样。农民拥有了一份宝贵资产、一块用武之地、一片致富空间,极大地拓宽了增收渠道,改善了生活。林改后,林业经营成果好坏与农民自身利益直接相关。如何提高经营效益,成为农民关注的热点,学科技、争效益、讲发展、求致富成为农村新时尚。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农民群众中形成的变化,随行采访的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杨国祯告诉笔者:“以前听号召种树,挖一锄头放一棵苗,过后也不管死活。现在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因为最终受益的是农民。”

  昔日空叹山林好,而今植树如造银。采访中,笔者得知,林改充分调动了农民耕山育林的积极性,在全县好多地方出现争先造林的新景象,并形成以农民为主体、多元化造林的新格局。69岁的太石镇沙椤村农民石建全,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靠辛勤的劳动把1万多亩荒山变成了经济林,栽植各种树木18 8.5万多株,成活率达到95%以上,在全家走上了富裕之路的同时,还带动周边250多名群众致富,这在当地是一道佳话。

  据林业部门有关人士介绍,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之变,还可以通过盘活资产、林地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时,还能推动乡村文明风尚的形成,带来农村一系列新的变化。因为林改吸引大量的剩余劳力向山上转移,让农民一年四季都有活干,有事做,农民比较繁忙和充实。

  顺着采访的轨迹,探寻临洮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脚步,让人心生感慨:林改的春风,将吹绿大山,吹活树林,也吹开农民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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