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网站地图

重庆忠县:户种水稻100亩以上 每亩可获补588元

发布时间:2014-02-20  来源:新农网
摘要:日前,忠县财政局、县农委联合发出《关于申报2014年粮油高产创建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对100亩——500亩连片规模水稻种植大户,每亩给予补贴588元。

 

  日前,忠县财政局、县农委联合发出《关于申报2014年粮油高产创建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对100亩——500亩连片规模水稻种植大户,每亩给予补贴588元。

  《通知》指出,种植大户是指集中连片种植水稻在100亩以上、基础条件好、交通方便的业主。同时包括土地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平均亩产700公斤以上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可以享受土地流转、农机等多项补贴:大户补贴每亩230元;土地流转每亩补贴250元;集中育秧每亩补贴30元、机插机收燃油补贴每亩50元、病虫机防作业补贴10元;农业保险每亩补贴18元;农机可补贴至80%,包括中型拖拉机、旋耕机、插秧机、收割机、机动喷雾器、烘干机等。此外,业主还可根据需要申请基础设施补贴。

  《通知》强调,县农技、土肥、植保、种子、农机等相关部门单位将加强对高产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测产、验收。

  符合高产创建活动的业主需向当地农业服务中心申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农技站或土肥站,县农委派人现场核实,会同县财政局组织评审,评审后进行公示,予以确定,并签订高产创建合同。按照农业部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和高产创建合同,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兑现高产创建补贴资金;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的,取消高产创建资格,并纳入惠农补贴政策黑名单。

  《通知》还对100亩—500亩大豆的高产规模种植大户,亩产达160公斤者进行相应补贴等进行了规定。

 

打印 责任编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