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首页

农业部首次在珠江流域实施统一禁渔期制度(4)

发布于:2011-03-29 09:17  来源:广州日报

  筹划6年禁渔终实现

  实际上,从1995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在东海、黄海、渤海海域实施伏季休渔制度;1999年,南海海域也开始实行;2002年,长江流域沿江11省(市)实施了春禁制度。

  此次珠江禁渔因何而来?农业部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楚荣介绍,2002年珠渔委正式成立,主任委员由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农业部南海渔政局局长担任,委员则由珠江流域各省的渔政领导、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担任。

  早在2005年,时任农业部渔业局局长的李建华在珠渔委会议上首次提出“珠江需要禁渔”。当年年底,珠渔委组织调查方案,并参考长江流域禁渔方案,形成了禁渔草案。

  2006年,珠渔委在中山、清远、桂平等地开展调研,并将禁渔方案发到各省渔业主管部门。2007年1月,珠渔委首次向农业部上报了“珠江禁渔”方案,禁渔范围是珠江流域所有的干流和支流,时间是每年的5月1日到6月30日。陈楚荣介绍,当时部里考虑到特困渔民的问题,所以没有批准。

  随后,珠渔委在珠江中上游的广西、云南、贵州等部分地区对渔民生活进行调研。2009年9月,珠渔委正式向农业部提出“珠江禁渔”申请,禁渔时间改在每年的4月1日到6月1日,范围也改为珠江流域的干流与重要支流。

  直到去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正式颁布禁渔制度,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至此,我国的禁渔期制度已覆盖了近海海域和内陆的长江和珠江两大重要流域。

  陈楚荣说,此次为期2个月的禁渔是珠江史上首次统一的禁渔。此前,一些省份已开始禁渔,如:贵州省有三分之二处于长江流域,三分之一处于珠江流域,早在十年前,贵州已实施全省禁渔,禁渔时间是每年的2月1日到5月30日。而在云南,高原湖泊实行全年性禁渔,每年的开捕期只有20多天。

  “禁渔”之利:

  能有效改善珠江水质

  “我们不能把目光盯在一时的利益损失,必须对子孙后代负责!”广东省渔政总队肇庆支队支队长林建志表示,珠江禁渔是一项具有长期意义的措施,尽管短期内会对一小部分渔民的利益造成损失,但禁渔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整个珠江流域的生态多样性和珠江水质的提高。

  林建志介绍说,禁渔期间,渔政部门将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确保江上无渔船捕捞,市场、饭馆无江河渔获物经营售卖;对在禁渔水域违规作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没收渔获物和非法所得,最高可处5万元的罚款。同时,渔政部门将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禁渔期渔民的基本生活。

  李新辉则指出,珠江禁渔能有效提高珠江的生物多样性和水质:“鱼类能有效消解江水中的污染物,随着工业、生活污水的排入,江河中的氮、磷、硫营养盐造成了水质的富营养化,这时水中就会产生大量浮游植物,鱼类吃掉这些浮游植物,就消解了水中的污染物。但是现在西江中鱼类总量严重不足,无法消解这么多排入西江的营养盐,这样就会直接造成一个恶性循环,水中浮游植物越来越多,同时造成水体含氧量下降,鱼类越变越少。”

  “通过禁渔,江水中鱼类的总量显著回升,平均一斤鱼含有2至3两的干物质,可以吸收江水中2两至3两的营养物质,水质的富营养化就能得到明显改善;作为广州取水口的西江,水质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相关新闻:
24小时新农网新闻排行:

 

 

返回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