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质监局对省内企业生产的福州鱼丸、黄岐鱼丸、包馅鱼丸、墨鱼丸、鳕鱼排、花枝鱼丸、鱼卷、鱼豆腐、小鱼丸等鱼糜制品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合格34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9.5%。
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均为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分别是:石狮市新永鹏食品厂生产的袋装墨鱼丸、晋江市双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墨鱼丸、惠安县鸿盛海产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味园”墨鱼丸、龙海市榜山黑桥食品厂生产的小鱼丸。
日前,福建省质监局对省内企业生产的福州鱼丸、黄岐鱼丸、包馅鱼丸、墨鱼丸、鳕鱼排、花枝鱼丸、鱼卷、鱼豆腐、小鱼丸等鱼糜制品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合格34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9.5%。
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均为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分别是:石狮市新永鹏食品厂生产的袋装墨鱼丸、晋江市双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墨鱼丸、惠安县鸿盛海产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味园”墨鱼丸、龙海市榜山黑桥食品厂生产的小鱼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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