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长江进入禁渔期,禁渔期间我市渔民可领生活补助。
27日下午,我市召开长江禁渔动员会,会议明确规定,禁渔期间,长江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同时餐饮行业、农贸市场也不准有江鱼销售,要做到“江中无渔具、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需要指出的是,禁渔期间,如果出现“迷魂阵”、深水张网、灯光网、电鱼、毒鱼、炸鱼等恶性偷捕行为的,一律吊销捕捞证,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市长江禁渔范围为上至花马湖排灌闸,下至与江西接壤的上巢湖口,全长81公里。时间为4月1日中午12时至6月30日中午12时。
据市水利水产局一负责人介绍,我市江面上有300艘渔船,从业人员600多人。往年禁渔期间,为了保障渔民生活,我市每年向渔民发放了生活补助,今年,我市继续向渔民发放补助,切实解决渔民实际问题。(记者 柯锋)
长江4月1日起开始禁渔 禁渔期间渔民可领生活补助
发布于:2009-04-01 17:03 来源:东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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